联合会会员单位入会须知
(一)入会条件
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,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。申请入会需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在南宁市注册,成立时间不低于一年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2、依法经营、诚信、规范,在本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;
3、拥护联合会章程,有加入联合会意愿,对联合会的信用业务有较深的认识。
(二)入会程序
1、递交入会申请资料;
2、由联合会秘书处初审,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审签,报常务理事会备案;
3、联席会审核批准;
4、缴纳会费、办理入会手续;
5、颁发会员证。
(三)会员权利
1、享有本联合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参加本联合会举办的各种活动;
3、获得本联合会提供各项服务的优先权;
4、对本联合会工作有批评、建议和监督的权利;
5、有委派或更换会员代表的权利;
6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(四)会员义务
1、遵守本联合会章程,执行本联合会决议;
2、维护本联合会合法权益,支持本联合会各项活动;
3、完成本联合会交办的工作;
4、向本联合会反应情况、提供真实材料;
5、其他依照章程应尽的义务。
(五)会员退会
会员入会满一年后可以提出退会,退会时应向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。经常务理事会批准按程序办理退会手续,会费不予退回。
通过联合会获得担保的会员,在履行还本付息全部责任一年后方可提出退会申请。
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联合会章程的行为,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